jueves, 2 de septiembre de 2010

比库尼亚

为保护和比库尼亚管理(节选公约)
在玻利维亚,智利,厄瓜多尔和秘鲁共和国政府,愿意继续促进保护和比库尼亚管理,并考虑在实施在拉巴斯签署了骆马,保护公约的经验教训1969年8月16日,决定缔结养护和比库尼亚管理的新公约以下条款:

在签署国政府同意的骆马的保护是另一种为安第斯人民的利益的经济生产,并致力于其严格的国家控制下逐步使用,应用的技术,以野生动物管理机构,以确定其主管。
签字国政府禁止狩猎和非法贸易的骆马,其产品在各自国家领土的衍生物。
签字国政府禁止的骆马内部和外部贸易,产品,直至1989年12月31日的自然状态,其中制造业。如果任何一方达成了比库尼亚人口的管理许可证生产的肉类,内脏和骨骼的水平,以及皮革和服装纤维加工,可根据国家的严格控制之下。在加工皮革和布料和图案采用了国际公认的营销品牌,注册或申请专利,经与协调,通过技术委员会和本协议各方的协调与管理上的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动植物(华盛顿,1973年)。
签字国政府禁止出口的骆马肥沃,精液或其他繁殖材料,比对研究目的,或任何成员国加倍的除外。
在签署国政府保证维持和发展国家公园和保护区,并与比库尼亚人口和扩大,管理的野生放养区和优先控制的其他保护区总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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